哪些单位可以依法配备无人机反制设备? 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四十三条,军队、警察,以及按照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有关规定由公安机关授权的高风险反恐怖重点目标管理单位,可以依法配备无人驾驶航空器反制设备,并须在公安机关或者有关军事机关的指导监督下从严控制设置和使用。

依据条例第四十三条,依法可配备反制设备的主体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 配备主体 | 适用说明 |
|---|---|
| 军队 | 根据相关规定及任务需求依法配备 |
| 警察 | 根据警务工作需要依法配备 |
| 经公安机关授权的高风险反恐怖重点目标管理单位 | 须符合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有关规定,并取得公安机关授权 |
需要特别注意:并非所有重点单位、企事业单位都可以自行配备和使用无人机反制设备。 机场、电力、能源、化工、监狱等单位,不能仅凭行业属性或存在低空安全需求,就认定自身具备反制设备配备资格。是否属于条例规定的授权主体,应以相关规定及公安机关授权情况为准。
法规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四十三条
官方原文:中国政府网《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
条例第四十三条明确,符合条件的单位可以依法配备反制设备,但必须在公安机关或者有关军事机关的指导监督下,从严控制设备设置和使用。
因此,相关单位在采购和部署反无人机设备前,应重点确认:
是否属于依法可配备反制设备的主体;
是否具备所需的授权或相关手续;
设备设置位置、使用范围及管理责任是否明确;
是否建立设备操作、使用审批及安全管理制度。
采购设备不等于获得反制权限,设备到货也不意味着可以直接启用。
福建灵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专注于低空防御与反无人机解决方案,产品涵盖便携式无人机侦测反制设备、固定式侦测反制系统及车载式防御设备,可面向不同低空安防场景提供产品与系统配置支持。
灵信科技坚持以项目需求和适用法规为基础开展方案沟通。对于有反无人机建设需求的公安机关、军队及符合条件的重点目标管理单位,可结合项目授权情况、防护范围、现场环境及技术要求,开展设备选型与方案设计。
需要强调的是,设备供应商提供产品及技术服务,并不替代使用单位依法取得授权、履行审批程序及落实设备使用管理责任。
Q1:普通企业可以配备无人机反制设备吗?
不能仅凭企业身份或低空安防需求自行配备、使用。应核实是否属于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主体,并满足相关授权及管理要求。
Q2:机场、电力、化工园区可以安装反无人机设备吗?
不能一概而论。应结合单位是否属于依法授权的高风险反恐怖重点目标管理单位等具体情况,确认配备资格及设备设置、使用要求。
Q3:购买了反无人机设备,就可以直接使用吗?
不可以据此认定具有使用权限。条例要求依法配备,并在公安机关或者有关军事机关指导监督下从严控制设置和使用。
Q4:反无人机设备配备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什么?
主要依据是《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四十三条。该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