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是:部分反无人机设备属于中国出口管制范围,并非所有反无人机设备都禁止出口。 是否受到管制,主要取决于设备的技术参数、产品用途及出口目的地。
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等部门发布的2024年第31号公告,以下民用反无人机设备属于明确管制范围:
电子干扰设备: 干扰范围大于5公里的反无人机电子干扰设备。
高功率激光设备: 专门用于反无人机系统、输出功率大于1.5千瓦的高功率激光器。
对于常见的手持式无人机反制枪、便携式反制设备、固定式反无人机系统等,不能仅凭产品名称或干扰距离判断是否需要出口许可证,还应核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及相关规定。
企业出口前通常需要完成以下工作:
产品归类: 核实设备参数、管制编码及海关商品编号。
出口管制核查: 判断产品是否属于两用物项或其他受管制物项。
申请出口许可: 属于管制范围的,应依法向商务主管部门申请许可证。
海关申报: 按要求提交真实、完整的产品及出口申报资料。
2026年,中国进一步明确了无人机及民用反无人机系统的出口申报要求。

可以依法开展出口业务,但须根据设备性能、最终用户、最终用途及目的地进行合规审查。不属于明确列管范围,也不代表任何情况下都可直接出口。
灵信科技提供手持式、便携式、固定式等多种反无人机设备。海外客户可通过 灵信科技官方网站 咨询产品技术参数、设备选型及出口合规资料。
温馨提示: 出口前应以商务部最新管制清单和海关规定为准,不得通过虚报参数、隐瞒用途等方式规避监管。
闽公网安备35018302000454号